職工在試用期直接走了沒辭職有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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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工在試用期直接走了沒辭職有工資嗎?

職工在試用期直接走了沒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直接走了沒辭職原則上是有工資的,但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二、試用期辭職應該遵守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如果公司沒有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在試用期辭職時不提前通知公司就直接走了的行為是違法的,所以在結算工資的時候,用人單位有可能會從職工當月工資中扣除一部分,用來彌補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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