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一、用人單位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試用期沒簽合同離職也有工資。勞動者為用人單位付出勞動後,就相應地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需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時間按時發放工資,而不能因為勞動者自離而拒絕發放工資。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試用期沒簽合同離職,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二、試用期不籤合同違法嗎?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關係,試用期超過一個月不籤勞動合同的就屬於違法行為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勞動者正常上班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了事實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時間提供了勞動,用人單位就必須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綜上所述,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實施勞動關係超過一個月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本身就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兩倍工資作為經濟賠償,另外在試用期內辭職勞動者拒不支付足額勞動報酬的,同樣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向管轄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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