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案件管轄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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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案件管轄有那些

隨着經濟不斷的發展,很多企業追求勞動利益化,不遵守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內容,導致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產生勞動爭議。作為勞動者應該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與義務,要知道發生的勞動爭議案件管轄的範圍,以便我們找對相關機構處理與企業之間的爭議。下面本站的小編為大家説明勞動爭議管轄的分類。

(一)地域管轄:

又稱地區管轄,以行政區域作為確定勞動仲裁管轄範圍的標準。地域管轄又分為三種:

1、一般地域管轄。指按照發生勞動爭議的行政區域確定案件的管轄,這是最常見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轄。指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由某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如發生勞動爭議的企業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的,由工資關係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3、專屬管轄。指法律法規規定某類勞動爭議只能由特定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如在中國境內履行於國(境)外勞動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員會管轄;又如,一些地方規定外商投資企業由設區的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

(二)級別管轄:

指各級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勞動爭議的分工和權限。一般分為:區(縣)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本區內普通勞動爭議;市一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管轄外商投資企業或本市重大勞動爭議。

(三)移送管轄:

指勞動仲裁委員會件受理的自己無管轄權的或不便於管轄的勞動爭議案件,移送有權或便於審理此案的勞動委員會。

(四)指定管轄:

指兩個勞動仲裁委員會對案件的管轄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報送共同的上級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由上級部門指定管轄。

(五)涉外管轄:

合同糾紛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沒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訴訟,如果合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簽訂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小編對勞動爭議管轄的分類及説明,勞動者在發現企業沒有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相關義務時,勞動者應主動爭取自己的權益,根據自己案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到自己合適的機構訴訟。如果對勞動爭議案件管轄範圍不確定,也可以諮詢365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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