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假日學校減少違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9W

一、法定假日學校減少違法嗎?

法定假日學校減少違法嗎?

法定假日學校減少不屬於違法的行為,嚴格來説屬於一種教育違規。學生不是勞動者,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教師可以算加班工資,學校不支付,可以向勞動局投訴。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學生也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所以學校不放假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機構投訴。

二、法定假日學校不放假需要支付教師加加班費嗎?

法定假日學校不放假需要支付教師加加班費的。加班費,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

而教師屬於學校的員工,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因此不同情況下能得到的加班費標準如下:

(一)安排教師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教師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教師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果學校在法定的節假日沒有按照國家的規定執行休假的,一般屬於教育違規,不屬於違法的行為。因為教育行業的特殊性,如果學校確實需要佔用法定的節假日來完成相應的教學進度的可以安排節後的不休,如果有意見的可以向教育局主管部門進行投訴。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