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公司強制上班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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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節假日公司強制上班違法嗎?

法定節假日公司強制上班違法嗎?

法定節假日公司強制上班屬於違法的行為。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來執行。

二、不得拒絕加班的情況有哪些?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

3、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三、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公式是怎樣的?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的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別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自身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目前,國家規定的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為21.75天和176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應按此進行折算。

員工加班需要得到相應的加班費這是在我國的相關法律中給出明確的規定的,並且是否加班需要用人單位和員工互相達成一致,如果單方面的強制加班法律是不予認可的,員工有權拒絕。如果單位沒有足額支付加班工資的,員工有權向勞動局申請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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