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被辭退之後能個人繳費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8W

一、勞動者被辭退之後能個人繳費嗎

勞動者被辭退之後能個人繳費嗎

被單位辭退後社會保險關係轉為自由職業者,可以繼續繳納社會保險。

個人繳納社保,只能繳納養老金和醫療保險這兩部分。具體流程如下:

1、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可以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上社保(養老 醫療);

2、參保條件:城鎮户口或農轉非户口;

3、辦理地點:當地社區街道的社保服務點,或區縣一級的社保局(勞動保障局);

4、個人如何繳納社保問題中所需基本資料:户口本、身份證和複印件,2張1寸照片;

5、繳費標準: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資為基礎,養老繳費比例是20%,醫療約9%,目前尚有80%和100%兩檔可以選擇。

二、試用期單位應該給員工交社保嗎

首先,根據有關法律,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試用期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其次,只要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該繳納社會保險費用。1994年《勞動部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説明》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交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

社會保險是國家為員工的生活、醫療保障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所謂強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規直接對雙方的權利義務作出規定,雙方當事人不得自由協商。因此社會保險是否繳納、如何繳納都不是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可以相互商量的事宜,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果雙方約定“不交納社會保險費”,該約定也無效。

無論是勞動者是因為什麼原因而被用人單位辭退,對於社保問題的處理都是比較重要的。但在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後,原單位肯定是不會繼續承擔該勞動者的社保費用,至於勞動者自己是否繼續繳費,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作出選擇,但若是社保有斷交的情況,那對之後保險待遇的享受可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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