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有哪些要求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3W
法律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有哪些要求的
法律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有哪些要求的
1.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根據勞動法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情況下應當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即加班費。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支付,逾期未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相關法律規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