剋扣工資的爭議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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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工資的爭議時效是多久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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剋扣工資的仲裁時效是多久

您好,針對您的剋扣工資的爭議時效是多久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法律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申請人以時效中斷、時效中止為由主張請求未過時效的,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前述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因此,用人單位剋扣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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