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對行政複議不服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徵地對行政複議不服
我朋友不服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不服的救濟原則是?
一、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法規定的對行政複議不服的救濟原則只有這一項。 二、當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三、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應當向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四、海關、金融、國税、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屬於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屬於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國各地具體情況有所不同,所以複議法無法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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