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和使用人有哪些行為,並且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業主和使用人有哪些行為,並且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責任
業主和使用人有哪些行為,並且造成他人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責任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和破壞房屋外貌;
2、佔用、損壞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
3、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頂以及道路或者其他場地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4、侵佔綠地、毀壞綠地;
5、亂設攤點、亂設集貿市場;
6、亂倒垃圾、雜物;
7、在建築物、構築物上亂張貼、亂塗寫、亂刻畫;
8、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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