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能怎麼處罰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W
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能怎麼處罰
適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能怎麼處罰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章規定對違法行為人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第四十二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處罰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並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實施:
(一)口頭告知違法行為人違法行為的基本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及其依法享有的權利;
(二)聽取違法行為人的陳述和申辯,違法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應當採納;
(三)製作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
(四)處罰決定書應當由被處罰人簽名、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印章;被處罰人拒絕簽字的,交通警察應當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
(五)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交付被處罰人;被處罰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處罰決定書上註明,即為送達。
交通警察應當在兩日內將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報所屬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三條規定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違法事實、處罰的依據、處罰的內容、履行方式、期限、處罰機關名稱及被處罰人依法享有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權利等內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