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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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怎麼辦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收費怎麼辦
1、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您應當提前一年向國土資源局申請繼續使用,經批准後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房子還是自己的。
2、《民法典》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法律沒有對費用的交納作出規定。
3、按照現有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經批准準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辦理相應土地登記手續。
4、到目前為止,國家尚未明確規定土地延期地價計算方式。
5、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第六次審議草案五次審議稿規定: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後,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支付土地使用費 。續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費支付的標準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住宅建設用地續期後是否支付土地使用費的問題,關係到廣大羣眾的切身利益,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研究認為,這一問題需慎重對待,目前以不作規定為宜。屆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再作慎重研究。因此,建議刪去土地使用費的規定。
而對於非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續期問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將草案五次審議稿有關規定修改為:“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
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7、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8、根據規劃需要,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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