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牧區土地草場承包糾紛仲裁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農牧區土地草場承包糾紛仲裁
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效力不服的話應當怎麼辦

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委員會裁決書不服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的規定,以對方當事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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