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四簽了勞動合同不想去了可以不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大四簽了勞動合同不想去了可以不
我朋友和單位簽了勞動合同不想去了可以不
1】你們的勞動關係還沒有建立,可以不去的,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10條第3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即便你去上班了一天,如果沒有對你進行過專業技術培訓並支付了培訓費的話,你不用承擔任何賠償和違約金的。 3】即便你去上班了一天,試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單位就可以不去了。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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