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相關合同手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1W
擔保相關合同手續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相關 手續



    在工傷認定委員會做出工傷認定決定書之後,應區分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行政複議。在勞動者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復議的情況下,一般是工傷認定委員會並未對勞動者所受傷害做出予以工傷認定的決定,工傷認定決定不停止執行,除非工傷認定書被有權機關予以撤銷或是中止執行。而在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書提起復議的情況下,一般是工傷認定委員會對勞動者所受事故傷害做出了工傷認定的決定,並且用人單位並未繳納工傷保險費,這是我們在此着重討論的問題,也是工傷職工維權過程中對勞動者極為不利的環節。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間內,依法提起了行政複議,並不影響工傷職工,依工傷認定決定書向勞動能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但在工傷職工依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與用人單位商談工傷保險待遇不成的情況下,而進入勞動仲裁的程序後,則對工傷職工的維權帶來極大的不利。 依據我國行政複議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在行政行為未經有權機關撤銷和中止之前,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因此在用人單位提起行政複議之後,即使走完行政複議的程序而進行政訴訟,也不應影響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仲裁的審理以及之後可能發生的訴訟、執行。但在司法實踐中,當案件進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員會卻往往會中止本案的審理,待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審理終結,再根據案件確定的結果,確定是案件否繼續審理。

在發生意外事故之後受害者要在一定的時間內向有關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只有在工行認定之後才能領取賠償金以及享受相關福利,因此對於工傷認定要重視起來,確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