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違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5W
簽訂房屋買賣契約後違約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購買期房如何簽訂買賣契約


購房人在簽訂認購書後,應在認購書中約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簽訂正式契約。契約包括:內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內銷商品房預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銷售契約、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經濟適用住房買賣契約等。簽訂買賣契約是整個購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環,契約也是銷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約一般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貳份,開發商和購房人各執壹份。副本貳份,開發商和當地房管部門各壹份。契約的主要條款包括:

(1)土地使用證號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3)房產名稱及購房人購買房產的類型;

(4)所購物業的樓層、面積、房號、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價款,包括單價和總價;

(6)付款方式;

(7)雙方違約條款;

(8)保修條款;

(9)買方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條款;

(10)預售登記;

(11)房屋轉讓;

(12)房屋過户;

(13)糾紛、爭議的解決方式 。

在購買期房的時候,需要購房者仔細審查一下開發商的預售資格,如果證件不齊全則此時建議最好就不要冒險購買,畢竟很容易出現問題損害到自身利益。另外由於期房尚未修建好,也無法辦理房產證,因此在簽訂了認購書之後,最好及時辦理預告登記,這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開發商出現一方數賣的情況,損害到自身的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