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的基數怎麼算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8.1K
加班工資的基數怎麼算的?

一、加班工資的基數怎麼算的?

(1)按照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勞動者本人工資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勞動者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可統一按照上述標準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數進行折算,我國法律規定的月計薪時間為21.75天,勞動者的日工資即為月工資除以21.75。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二、加班費怎麼計算的?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節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

根據加班時間的情況不同,相應的加班費計算方式也不同。如果是正常工作日的加班,加班費為工資的1.5倍;如果是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又需要分情況進行處理,分為能安排補休和不能安排補休的兩種情況。如果可以安排補休,加班費為工資的兩倍;如果不能安排補休,加班費為工資的三倍。

加班工資的基數,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勞動者在工作日加班時,所支付的加班工資是正常工資的二倍;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時,所支付的工資是正常工資的三倍;在平時加班時,所支付的工資是正常工資的1.5倍。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有加班規定,要按照合同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