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扣車時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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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扣車時限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生活中交通事故也是一類很常見的案件。本文將想詳細介紹有關交通事故中扣車時限的問題。

交通事故扣車扣證期限為20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的期限為20日;20日內無法完成檢驗、鑑定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鑑定外,不得使用。
  檢驗、鑑定完成後2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交通事故檢驗鑑定期限為20天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對交通事故的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人體損傷、屍體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進行檢驗、鑑定。
  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和前款規定的檢驗、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日。

交通事故在生活中是很常見的一類案件,扣車的處理也是交警按照道路安全法規作出的,扣車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使得交警更快速的調查取證,但是這種權力不能被濫用,因此我們需要對扣車加上一個時限作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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