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和土地證一起辦的好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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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土地證一起辦的好辦嗎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為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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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土地證是一起辦下來的嗎

1、房地產權證辦好後,要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2、以下是基本流程和所需材料:

首先須由小區原開發建設單位攜該小區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規劃證、地形圖等資料辦理土地分割備案登記手續。土地分割備案登記後,再由住户或原開發單位攜帶以下資料到受理處現場辦理所住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1、個人房屋所有權證(複印件一份,原件交驗)。2、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原件交驗)。3、建築物所在地勘測定界圖(原件兩份)(向土地原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索取)。4、分割宗地情況申報調查表(複印件)(向土地原產權單位或物業公司索取)。5、屬二手房交易的,需提供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房地產交易合同、契税發票等。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7、現場填寫個人城鎮住房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以上是對房產證和土地證是一起辦下來的嗎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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