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補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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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證的補辦

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補辦嗎?

(一)提交補辦申請

1.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以書面申報權證遺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結構,面積,所有權來源情況及現狀和產權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況.

2.帶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證

3.填寫遺失房地產證的具結書.

4.帶上上述資料到”遺失契證台”辦理.

(二)備案查檔

1.繳納查檔冊費後,由房地局發出臨時收據.

2.對申請遺失事項進行內部查檔校核.

(三)登報聲明

1.房產管理局對申請遺失事項校核後,會出具證明給房主到報社辦理”遺失權證聲明”的登記手續.待”遺失聲明見報後,房主就持報和臨時收據到房管局交給原件經辦人.

2.一個月內沒有異議者,就向測繪所申請勘丈.

(四)勘丈入冊

1.由測繪所勘丈,繪圖.

2.檔案管理部門負責案件入冊.

(五)登記審查核准

由房管局負責初審,複審,審批.

(六)繕證發證

若經審批同意補發權證者,經繕證、校對後,向房主發領證通知,房主就憑“登記收件收據”領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補辦

(一)個人已購住房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遺失,則由土地使用權人向原土地登記發證機關申請《國有土地使用證》報失,原土地登記機關審核後將會出具遺失公告,由土地使用權人在指定的媒體上公告遺失,公告期限為2個月。公告期滿後按國有土地使用變更登記的程序辦理過户手續。

(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1.土地使用證(原件)。如原件遺失則提供在媒體刊登遺失公告;

2.經公證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如房屋在銀行抵押的,還需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辦理的文件(原件、複印件);

3.當事人的身份證或户籍證明(原件、複印件);

4.變更登記申請表(到房屋所在轄區的國土窗口索取);

5.若原土地使用權類型為劃撥的,需補辦出讓手續後再進行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對於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補辦嗎的回答是肯定的,如果置業者的土地使用證或房產證有損毀或遺失現象的就需要及時的發出遺失公告並攜帶相關的材料及時的進行補辦手續,具體的補辦方法可以參照上述的介紹。需要注意的是,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的補辦手續同樣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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