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名字不同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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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證的名字更改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名字不同該怎麼辦?

1、名稱變更需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以及名稱、地址依法變更的證明材料。自然人變更名稱的,應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土地證時,要新的產權證下來了才能辦理,需要的資料有:

(1)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新產權證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

(3)房屋買賣合同(複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讓金髮票(複印件)

(5)身份證或户口本(複印件)

(6)宗地圖。

2、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准證明材料,涉及國有企業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的證明材料,涉及集體企業的,還應提交上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3、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房產證的名字更改

1、直接添加

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

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2、贈予

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

(1)以下是贈予的兩種情況:

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

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契税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税)。

(2)贈與手續

受贈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和契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後,這種贈與行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體步驟如下:

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於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

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税,領取契證。

(3)辦理公證。

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由受贈人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證件:

①申請書(窗口提供)。

②原房地產產權證。

③相關當事人的身份證、户口簿。

④贈與書及公證書。

⑤契税收據。

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裏″交付″以辦理完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為準。

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時,贈與人與受贈人應簽訂書面贈與合同,併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但如果贈與人為了逃避其應履行的法定義務而將自己的房屋贈與他人時,如果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的,則該贈予行為無效。

3、買賣

除贈與外,房產證更名也可以以二手房買賣方式進行。

不論是房產證還是土地使用證只有在自己名下的才擁有所有權,也就是説置業者在發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名字不同後就需要及時的辦理名字變更手續,以保證他們的所有權在自己名下。具體的辦理方法可以參照上述介紹,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的機構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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