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登記的資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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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婚姻登記的資料有哪些

關於婚姻登記的資料有哪些

婚姻登記需要帶齊相關材料和證件,才能順利領到結婚證。

1、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

結婚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是必須帶的,不用帶複印件。

2、結婚雙方的户口本原件

結婚雙方需要帶好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體户口,要到所在單位要來集體户口首頁的複印件並加蓋公章,還有自己的集體户口頁原件。

3、結婚雙方的合影

提前準備好紅底的雙方合影照片兩張。在照相館拍時直接告訴是結婚登記需要的即可,照相館會洗出適合的大小。

4、九塊錢

按國家規定,結婚登記的工本費是九塊錢。一般無需另付其它費用,不過有的地方會需要部分證件的複印件,可能會加收復印費。

5、要結婚雙方本人到場

結婚雙方本人必須一起到民政局,民政局辦事人員會詢問結婚是否為本人的意願。所以一定要本人到場。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婚姻登記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哪些

1、雙方必須到達法定結婚年齡,即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2、雙方完全自願結婚。

3、符合我國的一夫一妻制。

4、雙方婚姻關係的證明。

男女雙方想要結婚的話,需要攜帶好相關的證件資料,然後去民政局進行登記,領證資料至少要包含雙方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證件,就可以了,雙方可以在當場進行拍照登記結婚,照片可以自己事先準備,也可以當場進行拍照。如果一方是離異狀況的話,還需要攜帶離異證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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