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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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

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辦理流程?

(一)崗位責任人: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審理股工作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標準,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於本行政機關的職權範圍,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區別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相應處理:

1、申請事項不屬於本辦職權範圍內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請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自收到申請材料或者補正材料之日起為受理。

5、填寫受理通知書,做好相關報批材料,並移交副大隊長立案。

(三)時限:5個工作日

二、立案

(一)崗位責任人: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副大隊長;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審查投訴申請資料,簽署建議意見,做出立案或不立案決定書

(三)時限:即日

三、調查

(一)崗位責任人: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監察股;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舉報投訴專查,日常巡查,對投訴舉報案件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三)時限:50個工作日(情況複雜需延長辦案期限的經批准可延長30個工作日)

四、告知與送達

(一)崗位責任人:縣勞動保障監察大隊監察股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

1、及時、準確告知申請人辦理結果;

2、對不予行政許可的,説明理由,並將申請材料一併退還申請人,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

(三)時限:5個工作日

上面就是勞動保障監察案件辦案流程。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用工是不是合法進行監督檢查,是國家對企業的主動監管。若是監察過程中發現用人單位違規用工的,會給用人單位處於相應的處罰,具體的有警告、責令改正、罰款等等措施。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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