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與遺產的區別是什麼?
一、保險金與遺產的區別是什麼?
1、條件不同
按照《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只有在被保險人死亡屬於保險人保險責任範圍內時,死亡保險金才能支付給被保險人指定的受益人,如果被保險人並沒有在保險期內死亡,受益人也就不可能拿到保險金,所以,保險金的給付是基於特定條件下的行為。而遺產卻不同,一旦公民個人死亡,其所有的合法財產即成為遺產,無需特定條件。
2、是否需要償還債務存在區別
在償還債務方面,遺產必須用於償債,但保險金並無這樣的規定。這是由於被保險人通過含有死亡風險因素的保險合同的方式,將未來可能發生的風險轉嫁給保險人,並將可能產生的保險金給予特定的受益人。保險作為一種以尤為注重被保險人意願的金融工具,只有將約定的保險金交付給受益人,才能認為是按照被保險人的意願完成了保險合同。如果將保險金用於償債,將失去保險本身的意義,所以目前世界上通行的做法就是保險金無須償還被保險人的債務。
3、保險金不一定是遺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1)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2)受益人先於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二、法定遺產的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由於目前意外事故是經常發生的,故此大部分的人會選擇給自己購買一份保險,這樣意外事故發生之後,可以減少經濟壓力,在投保人死亡之後,也可以可能獲得保險賠償。但是獲得保險賠償是有條件的,保險受益人可能在投保人死亡後依舊無法獲得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