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6.59K
房屋繼承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律師解析:房產繼承需要的材料:
1.申請書;2.繼承人身份證件;3.原房地產權證;4.被繼承人死亡證明;5.繼承證明文件及公證書;6.由市房屋土地測繪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7.房屋估價單。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