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視權中止、終止的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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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中止、終止的條件有哪些?

離婚夫妻如果子女撫養權歸屬對方的,法律規定另一方具有探視權,但常常會出現探視權不能行使的情況。可是,由於相關知識的小眾化,很多人對探視權的具體內容不太清楚。那麼,探視權中止、終止的條件有哪些?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什麼是探視權?

探望權,又稱見面交往權,是指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繫、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探望權從法理上看,是基於親權的一種派生權利,只要身份關係存在,探望權就應該是非直接撫養一方的權利。

探望權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1、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這是基於對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慮;

2、探望權人不按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方式、時間、地點探望,嚴重影響子女生活學習;

3、探望權人將子女帶入色情場所或讓子女觀看不健康的影視、書刊的;

4、探望權人道德敗壞、通姦、姘居、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對子女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的;

5、探望權人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6、探望權人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的;

7、探望權人發現子女有不良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形。

如何中止探望權

1、申請中止的途徑

一方當事人請求中止探望權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在法院沒有作出中止探望權的裁定的情況下,享有直接監護權的一方不能限制對方探望子女的權利。

2、有權申請中止探望權的主體

有權申請中止探望權的主體有三類,即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對未成年子女負擔撫養、教育義務的法定監護人。

探望權的終止條件

由於法律沒有探望權的終止規定,筆者認為下列情況可以考慮:

1、子女已滿16週歲。未成年子女被宣告死亡的。

2、申請探望權一方有虐待子女的事實或正在受15年以上的長期刑事處罰的。

3、申請探望權一方有曾因虐待或傷害被探望子女而受刑事處罰的。

4、申請探望權一方患有精神性疾病久治不愈的。

5、申請探望權一方有教唆被探望子女違法犯罪或參加邪教組織的。

6、有拐賣兒童行為的。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探視權具有一定的行使具有一定的限制,在包括有拐賣兒童等行為時是不允許探視的。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繼續瀏覽下方延伸內容,瞭解探視權方面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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