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過户被監護人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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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過户被監護人房產?

如何過户被監護人房產?

過户被監護人房產有兩種方式:一是選擇按照分家析產的程序執行,若是子女以後不賣的話,建議走分家析產的程序,寫一份分家協議書,讓父母所有家人簽字同意析產到子女名下,只需交納手續費;另一種是按照買賣過户的程序執行,若子女以後賣的話,建議現在走買賣過户程序,父母是賣方,子女是買方,按照相關的規定繳納一定的費用。

二、房產過户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

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户口本及複印件一份。

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一份、户口本及複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3)房地產權利證書;

(4)有關行政機關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應提交公證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7)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付清地價款證明;

(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覆;

(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13)收購或合併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

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如果被監護人名下有房產需要進行過户的,依照房產是否會進行後續的買賣一般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按照分家的方式執行,需要與簽署進行協商確保意見達成一致,另一種是按照正常的買賣進行過户,也需要意見達成一致,避免後續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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