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出讓金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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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誰出,一般是賣方支付。房改房以前一般是單位上的福利房也稱集資房,當時土地的性質為劃撥,當時是有國家出70%,單位出30%然後取得土地的出讓權。

房改房土地出讓金誰出

房改以後都賣給了個人,也就是可以上市交易了,但是一部分單位的土地證是單位上的大證,現在繳納土地出讓金,也就是土地使用權歸你所有了,以前是單位上的土地使用權,現在歸個人是要交納出讓金的。但是土地的性質一般還是劃撥,個別城市不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全產權房改房交易時需由賣方補交2%的房改房土地出讓金,交易後的房屋為商品房性質。房屋產權時間自產權證發放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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