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曠工1天,扣3天工資,合法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也就是説,勞動者工作一天,就應獲得一天的工資;缺勤一天,公司可以不支付當天與出勤有關的工資。在實踐中很多公司對曠工的行為在員工手冊中規定,曠工一天扣幾天的工資,多扣的工資顯然是勞動者正常工作日的工資,這就是涉嫌剋扣工資。而且,曠工一天扣幾天工資的做法,帶有經濟處分性質,而經濟處分的本質是罰款,在現行法律中,罰款沒有任何依據可循。
因此公司“曠工一天扣很多天的工資”的規定既不合法,也不合情合理。故公司應當將多扣除的工資返還給勞動者。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因此,只要勞動者提供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就有義務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勞動報酬。

公司規定:曠工1天,扣3天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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