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幾號加班算3倍工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W

10月1日到3日加班算3倍工資。
2020年中秋節和國慶節假日重合1天。10月1日到3日為法定休假日,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不得以調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資,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如果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明確的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數額作為加班費計算標準;沒有約定的明確的工資數額的,應當以實際發放的工資數額作為計算基準。

國慶幾號加班算3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44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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