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係情形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事實勞動關係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事實勞動關係情形是什麼

1、應籤而未簽訂的勞動合同;

2、以口頭協議代替的書面勞動合同;

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勞動合同,即在中規定了勞動者的權力、義務條款;

4、勞動合同期滿沒有終止也沒有續簽而形成的事實延續的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係,並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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