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補償標準試用期算不算?
一、辭退員工補償標準試用期算不算?
辭退員工補償標準試用期的員工也是算數的。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規定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即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1)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基數的範圍問題,應當嚴格依據法律規定區分清楚,辨別清哪些是屬於工資性收人範圍的項目,哪些是應當剔除的項目,在此基礎上得出的項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2)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需要説明的是,這裏工資的計算基礎是在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獲得的報酬,而不是指勞動者正常工作的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故實際上計算所得出的勞動者月平均工資有可能是低於其正常月工資的。
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辭退的員工有哪些?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為單位原因員工提出離職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在離職申請書中,應當寫清數額,用自己在單位工作的年限乘以月工資就可以。如果月工資很高,可以按照當地職工平均收入的三倍執行。索要經濟補償金是員工的權利,必須給自己進行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