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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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存的債務承擔,又稱債務加入,是指債務人並不脱離合同關係,而由第三人與債務人共同承擔債務。並存的債務承擔成立後,債務人與第三人成為連帶債務人。第三人承擔債務原則上不需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發出債務承擔的通知即可。

並存的債務承擔是指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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