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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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辯權是申述理由、加以辯解的權利。它在行政許可的申請過程中,是指當事人有權對行政機關及第三人提出的不利於申請人獲得批准的理由、事實和問題等進行解釋、説明、澄清和辯解。在對被許可人的處罰過程中,申辯權是指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指控、證據,提出不同的意見和質問,以正當手段駁斥行政機關的指控以及駁斥行政機關提出的不利證據的權利。
《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
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係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申請人、利害關係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申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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