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房產契税是賣方繳納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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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產契税是賣方繳納麼

不管是買賣新商品房還是進行二手房的交易,這個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過户手續的辦理,那自然也就免不了要繳納相應的税費。其中一項税費就是契税,不同的房產類型對契税的標準不同。但這個買賣二手房產契税是賣方繳納麼?可能很多人並不清楚,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買賣二手房產契税是賣方繳納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九條,契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税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日,或者納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日。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一般而言契税由買方交,如果房產證由開發商代辦,就買房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再轉交給產權產籍管理核心。如果自己辦理房產證,則由買房自己將契税直接交納給產權產籍管理核心。

二、二手房賣方要繳納什麼税

根據我國關於房屋税收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轉讓二手房需要交納的税費有以下幾種:

1、營業税:

根據《營業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個人轉讓住房應按“銷售不動產”税目徵收營業税,税率為5%。又按照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税政策的通知》(財税[2011]12號)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税;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税。

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面積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含)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價格的1.2倍以下。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為非普通住房。

2、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税,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税。

3、個人所得税

轉讓二手房,要交納個人所得税。以其轉讓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税,税率為20%。轉讓收入為實際成交價格。

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税發[2006]108號)規定,對轉讓住房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的,納税人可憑原購房合同、發票等有效憑證,經税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從其轉讓收入中減除房屋原值、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税金及有關合理費用。所謂合理費用,指的是納税人按照規定實際支付的住房裝修費用、住房貸款利息、手續費、公證費等費用。

納税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税額的,可按3%的比例核定徵税。個人轉讓自用五年以上,並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經地方税務機關核實,其所得暫免徵個人所得税。

4、附加税費

轉讓二手房時,賣房人應以應納營業税額為計税(費)依據,適用税(費)率如下:

(1)城市維護建設税按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税率為1%計徵;

(2)教育費附加按3%的徵收率計徵;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徵收率計徵;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隨同營業税一併徵免。

結合上文內容,我們知道在一般情況下買賣二手房的,此時的契税應該是由買方來承擔,但實踐中如果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話,其實也是可能出現賣方承擔契税的情況。另外,在買賣二手房的過程中,賣方需要承擔的税費小編也一併作出了介紹。要是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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