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買賣賣方的法律風險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上海二手房買賣賣方的法律風險

近來新房的房價一直居高不下,二手房買賣在房產中也軒起了高潮,而上海屬於中國商業中心,二手房買賣更是炒得火熱,對於賣房來講,在二手房買賣中會承擔怎樣的法律風險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您解答“上海二手房買賣賣方的法律風險”。

二手房交易就是因為時間差,多少總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作為上海的賣家,您辦理了產權過户,但是您卻未拿到全部的錢,當然是有一定風險的。但對方是通過房屋貸款支付款項,銀行在中國的公信力還是比較強的,所以風險並不是很大。

一、銀行貸款時限違約風險

針對對方辦理貸款的時限給予約定,就是簽訂合同後多久內,必須提交銀行的資料,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要承擔違約責任。不能無限期拖着。

二、貸款額度違約風險

對於貸款額度,要明確,就是合同中明確需要貸款多少?同時必須明確如果貸款不足申請額度或貸不了款,怎麼辦,一般2種:現金補足或解除合同。這兩種方式都要有時限,什麼時間補現金,多久補不了現在算是違約或解除合同。目的很簡單,不能因為他貸不了款,耽誤您把房子賣給別人,要有個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期限。

三、合同簽訂法律風險

您跟對方去過户前,最好是要看到銀行給的批貸承諾函,或者看到銀行已經簽字蓋章的針對這套房屋的貸款合同。看清楚合同或承諾函上銀行對於放款條件的約定(這個您跟買方去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時,可以看合同,承諾函要跟信貸員再確認下,最好留原件或複印件),也就是銀行在什麼情況下,會把貸款的錢給您,看看您是否能接受。現在銀行最晚的就是,過户後銀行辦理完該房屋抵押登記手續後,把錢放給你。如果是銀行拿到房產證就放款,那速度會快的多。這個週期是您自行權衡了,這個週期最少也是過户後3-5天給您錢。

四、過户抵押風險

我不知道你們那是否過户和抵押是同時辦理的,不管哪種實際辦理過户後,出於安全考慮,您最好監督買方將房產證、他正(如同時辦理)送到銀行,也就是監督買方配合達到貸款合同中約定的放款條件。買方配合達到銀行放款條件後,那就是銀行的問題了,如果不是資金緊張銀行一般2-3天就會把錢放到您的賬上。

五、使用權風險

再安全一點的話,您可以在合同里約定,您收到全部款項後多久將房屋移交給對方,也就是您沒有收到全部的錢,就不交房(您還佔着房子的使用權),這樣您前面的監督就可以不用那麼費力,對方為了早點拿房子,自己也會着急的。這裏對方如果要求留小部分尾款交房後付,那也是正常的,畢竟會擔心房屋有欠費什麼的,都給您了,對方也就被動了。

上海二手房買賣賣方的法律風險主要是在交易過程中,沒有仔細或者按照法律流程行事風險就會很大,在進行二手房買賣的過程中,必須注意合同的書寫簽訂規則,以及違約責任的問題,在完成一系列交易流程,您拿到了全款,對方拿到房子,風險就很小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