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後房屋上漲損失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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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不成立後房屋上漲損失賠嗎?

合同不成立後房屋上漲損失賠嗎?

合同不成立後房屋上漲的損失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在房屋買賣中,如果因為買賣合同無效,但是房屋卻在增值的情況下,對於這樣的損失應該各方按照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雙方對相關的內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準備相關的訴訟材料佐證自己的訴訟觀點。

二、常見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如果賣方將房產和土地分別賣於不同的買方,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方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未登記過户,合同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的標的物所有權的轉移以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登記過户為標誌,否則,房屋買賣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實際交付也屬無效。故只要房屋沒有正式辦理登記過户手續,即使賣方已收取了房價款,並將房屋交付買方使用,當事人仍可提出合同無效的主張。

3、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無效。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也無效。

4、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已租出房屋時,須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所謂“同等條件”,主要是指房價同等,還包括房價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5、單位違反規定購房,合同無效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不得購買或變相購買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須購買,須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單位違反規定,購買私房的,該買賣關係無效。

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買賣城市私有房屋,雙方應當本着按質論價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價標準議定價格,經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同意後才能成交。

7、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總之,應對房屋買賣中的無效合同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合法權益。

一般來説由於房價上漲造成的增值的部分,應當是完全歸於購房者也是不合適的,造成的損失應該由雙方按照一定的責任來進行賠償。此外,大家還需要清楚房屋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對於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才能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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