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遲延辦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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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遲延辦證怎麼辦
開發商遲延辦證是商品交易市場非常普遍的現象,很多小區業主對此非常不滿但也經常無計可施不得選擇沉默,或者向開發商爭取一段後又陷入不了了之。其實,在開發商發生遲延辦證情形,買受人享有兩項請求權:
第一項是請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履行辦證義務的請求權;
第二項是請求開發商承擔遲延辦證的違約責任。
一般,只要具備辦證條件,請求開發商辦證都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持,即使暫時不具備辦證條件,法院也可以作出附條件判決,判令開發商在待條件成就後協助辦理產權證。
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不能以房管局尚未辦理下來分户、尚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等等為由抗辯免除違約責任,除非以不可抗力或者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事由進行抗辯,否則,開發商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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