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遲延辦房產證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開發商遲延辦房產證處理:

開發商遲延辦房產證怎麼辦

購房者可通過法律途徑索要賠償根據目前情況分析,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在合同規定時間內無法拿到房產證,購房者可根據合同相關規定,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購房者可以先行起訴,就已超過的期限要求支付違約金。此後開發商仍然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可以再次起訴追究後一段時間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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