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毀約後按合同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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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買賣毀約後按合同賠償嗎?

二手房買賣毀約後按合同賠償嗎

二手房買賣毀約後一般是按合同賠償,《民法典》規定: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可以單方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在書面合同當中約定違約責任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所以,應該不會有二手房買賣合同當中就沒有關於違約責任的條款。至於説賠償標準,高於造成實際損失的30%的話,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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