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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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毀約怎麼辦

對違約有雙方協商和依法起訴等解決方式:

1、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如果買賣雙方中的一方反悔此次交易,從而違約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那麼守約方如果也同意解除合同,違約方賠償經濟損失的,法律是支持的。具體賠償方法為:計算房屋差價,轉售利益和守約方的賠償要求,綜合考慮之下,違約方將賠償金額賠償給守約方。

2、一方堅決履行合同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合同一旦簽訂就具備了法律效應,不是隨隨便便輕易的就能更改的,如果一方違約,但是另一方拒絕違約方的賠償,嚴格要求按照合同繼續執行合同約定的情況下,守約方的要求也將得到法律的支持。守約方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並支付違約金。

對於違約方確確實實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因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其中房屋漲跌損失的確定,有兩種方法:

(1)雙方能夠協商確定的,從其約定;

(2)雙方不能協商確定的,又分兩種情況:

1、原則上可比照同等同級別房屋的市場成交價與買賣合同成交價之差來確定利益損失與賠償。

2、通過專業機構評估確定房屋漲跌損失,評估應最大限度的以保護守約方的利益為出發點,以守約方的請求為基礎。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可以單方解除的情形具體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據該條的規定一般只有在當事人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情況下才能使對方具有解除權,這就是理論上所稱的根本違約。

二手房合同是最常見的買賣合同之一了,簽完買賣合同之後導致毀約的因素也比較多,有的時候是因為房價上漲,有的時候可能是買家自己不想買了,不過違約責任除了支付違約金以外,還有其他的表現形式,合同中約定的違約條款也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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