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撤銷權除斥期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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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主撤銷權除斥期間是多久?

業主撤銷權除斥期間是多久

業主撤銷權除斥期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二、除斥期間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除斥期間一般是不變期間。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斷或者延長。

2、除斥期間消滅的是權利人享有的實體民事權利本身。

3、除斥期間規定的是權利人行使某項權利的期限,以權利人不行使該實體民事權利作為適用依據。

4、除斥期間是自相應的實體權利成立之時起算。

三、業主有哪些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事實上,前期的物業服務合同都是開發商跟物業公司直接簽訂的,但是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經業主大會協商決定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如果再跟物業服務公司籤合同的過程中,受到脅迫或者存在重大誤解等情形,業主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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