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怎麼辦以及相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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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東西在現代生活中並不少見,尤其是丟手機丟錢包這類事情在生活中屢屢發生。雖然我們一直提倡“路不拾遺”的民風,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卻一直存在有的人在撿到別人丟失的東西之後卻拒不償還的情況。那麼,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怎麼辦以及相關處罰。下面就由365律師小編為您提供相關知識的解答。

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怎麼辦以及相關處罰

一、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怎麼辦

遺失物拾得,指發現且實際佔有該遺失物,是發現與佔有兩者相結合的行為。發現是指認識物之所在,而佔有是對物在事實上的支配管領能力。發現與佔有缺一均不可構成拾得。需要注意的是,拾得並非一定以拾得人在物理上予以支配,依一般社會觀念即可。拾得遺失物為事實行為,拾得人有無行為能力在所不問。即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仍能成為拾得人。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對拾得人權利義務的規定都是對立統一的,即在規定遺失物拾得後歸還義務和違者承擔民事、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規定了失主應付酬的義務,即拾得人獲酬的權利。

因此,如果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可以於對方商量給予一定報酬,如果對方仍然拒絕返還,則可以進行起訴。

二、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怎麼處罰

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佔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範予以調整。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見,正如我們小時候常聽的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歌曲中所教育的,我們撿到別人的遺失物應當儘快聯繫當事人予以返還。如果在保管的過程中,還支付了相應的費用也可以向物主請求支付。如果拾得遺失物拒絕返還,可能不僅要付出民事賠償還可能存在侵佔他人財物的行為。如果您還有什麼困惑的話,不妨諮詢365網站的各位專業律師,獲取更為專業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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