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人們做買賣需要籤買賣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但合同並不是只要雙方簽了字就一定成立了。合同的成立需滿足一定的條件。具體來説,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麼條件?不過,合同成立並不意味着合同就能生效,那麼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條件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一一為您展開描述。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一、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條件主要有: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商所謂訂約主體是指實際訂立合同的人,他們既可以是未來的合同當事人,也可以是合同當事人的代理人,訂約主體與合同主體是不同的,合同主體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他們是實際享受合同權利並承擔合同義務的人。

2、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所謂“依法 合同成立”簽訂合同,是指訂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由於合同約定的是當事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係,而權利和義務是依照法律規定所享有和承擔的,所以訂立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如果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認和保護,這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目的就不能實現,訂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義。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協商一致。即合同必須是經過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所謂協商一致,就是指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後達成的相同的、沒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要約承諾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規則,也是合同成立必須經過的兩個階段法。如果合同沒有經過承諾,而只是停留在要約階段,則合同未成立。合同是從合同當事人之間的交涉開始,由合同要約和對此的承諾達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條件法。實際上由於合同的性質和內容不同,許多合同都具有其特定的成立要件。

二、合同的生效需要哪些條件?

《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具體言之如下:

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者義務的能力。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但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通過其法定代理人訂立合同。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具有訂立合同時相應的意思表示能力,而非指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也就説明,行為人可以是合同的當事人,也可以不是合同的當事人,即行為人可以與合同的當事人為同一人,也可以出現不一致的情形。

2、意思表示真實

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針對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內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締結合同所欲達到的一種效果。合同的內容是指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縱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備,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了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也會使合同歸於無效。雖然我國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則,即當事人可自由協商確定合同的內容,但是當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的介紹,希望上文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您需要謹慎對待,要對對方的資質進行審查,還要仔細審閲合同的內容,避免合同中出現對自己不利的內容甚至是可能會導致合同無效的情形出現。為了讓所簽訂的合同生效,且避免合同中存在對自己不利的內容,建議您在與他人簽訂合同時能夠事先諮詢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的意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