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法律風險怎麼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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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買賣交易是必不可少的,而有買賣就會有或多或少的交易風險。一般來説,許多買賣交易都需要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買賣合同也會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具體來説,買賣合同有哪些法律風險?風險並不可怕,重要的是對風險的防範。那麼,買賣合同法律風險怎麼防範呢?對於這些問題,本文將詳細為您進行介紹。

買賣合同法律風險怎麼防範

一、買賣合同有哪些法律風險?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説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

2、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買賣合同。

在買賣合同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範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後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

3、買賣合同的內容中出現漏洞導致權利得不到保護。

買賣合同中經常出現因為對業務不熟悉或者談判經驗不足而在合同內容中出現漏洞,常見漏洞有:質量約定不明確、履行地點不明確、付款方式不明確等。以上漏洞多出現在合同主文內容缺少或者約定不明,使用文字雙方有爭議等情況。

4、在買賣合同中的惡意履行。

一般有:藉口產品質量差而拒付貨款;產品有質量問題而故意不告知;在發生多交貨時不予通知;在對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時,不及時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失的發生;出賣人工作人員收貨後以工作人員非本企業員工為由拒絕支付貨款。

5、虛開支票,套取貨物。

主要形式是開具不實面額的支票即空頭支票,這樣當收票人將支票交給自己的開户行轉賬時會被出票人的開户行拒付而使支付額不可兑現。另一種形式是故意製造障礙使開出的支票不能兑現,這種形式更具有隱蔽性。

二、買賣合同法律風險怎麼防範

對於買賣合同中易出現的漏洞及欺詐行為,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可以從以下方面採取防範措施:

1、訂立合同前應儘可能瞭解對方當事人的有關信息。訂立合同前應對對方的經營範圍、資信狀況以及近期的經營業績、商業信譽進行必要的考察,如當事人自己進行了解有困難,可以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進行查詢,並且可以通過對方同行業或相關企業進行了解或委託律師作盡職調查。

2、對代理人簽訂合同應對其代理權進行了解。對於對方業務員或經營管理人員代表其單位訂立的合同,應注意瞭解對方的授權情況,包括授權範圍、授權期限、所開立介紹信的真實性,對非法定代表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如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等,應瞭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權。

3、注意提高具體業務人員及領導人的素質。應注意提高業務人員及領導人員的業務能力及素質,熟悉本行業的業務情況切實反映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4、合同訂立應採取書面形式並使用比較標準的合同範本或採用自己一方提供的範本。

5、買受人收貨時應儘量要求其在送貨單上蓋章。

6、對惡意履行的防範。如發現對方當事人的資信有所懷疑,應儘可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另外在合同履行中出現問題,應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並保留相關證據。積極行使訴權通過人民法院保護自己的權利,以免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蒙受損失。

7、簽訂還款協議注意事項:在協議中已應當寫明對方承認的欠款數額;還款的具體時間;迴避雙方還有爭議的其他事項;約定如果首次還款期滿仍不依約還款,則視為全部到期;約定如果對方不依約付款,則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協議還應加蓋欠款單位的公章。

8、對用支票進行支付應按規定程序檢查以免被套走標的物。

9、他人發給你的訂單,如果訂單上有不合理條款,在雙方沒有事先訂立合同的情況下,你又按訂單交貨了,則你必須受訂單的約束。即便有合同,若訂單內容在合同內容以外,仍受訂單約束。所以收到訂單,必須全面檢查一遍,發現不合理條款,必須立即回覆,在對方修改訂單後再發貨。

上文中都有十分詳細清楚的介紹,也希望這些內容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問題。根據上文我們瞭解有關買賣合同存在的法律風險問題。實踐中,如果您需要與他人簽訂買賣合同,尤其是簽訂標的數額較大的買賣合同時,您一定要重視對法律風險的防範,否則,一旦發生爭議,將很有可能給您造成不少的損失。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建議您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最好是能夠諮詢一下合同糾紛方面的專家律師,由他們為您把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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