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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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贈與合同,可能許多人不是很清楚,其實,贈與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首先應該符合合同的法定要求,因此,在法律規定的合理範圍內,贈與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那麼,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呢?法律從以下幾個方面對贈與合同做了規定。

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是怎樣的

一、贈與合同的司法解釋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七條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雖然是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但贈與不是商品流通的法律形式,因為贈與是無償的,而且贈與人贈與財產或是出於某種報答,或是為了給與資助,所以贈與一方面可以使受贈人得到經濟上的資助,另一方面也有滿足當事人感情需要的作用。

1、贈與合同屬於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

2、贈與合同僅贈與人有義務將其出贈財產給與受贈人,而受贈人並不負擔相對應的任何義務;即使在附條件的贈與合同中,受贈人履行所附條件的行為也不是贈與人履行贈與義務的對價,所以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

3、贈與合同是無償合同。贈與合同受贈人取得贈與標的物不需要給付任何代價。正因為贈與合同是無償的,受贈人是純受利益的,所以即使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以單獨接受贈與,贈與人不能以受贈人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而主張贈與無效。

二、贈與人撤銷權的規定

贈與合同中的贈與人的撤銷權可分為任意撤銷權和法定撤銷權。《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具有任意撤銷權。贈與的任意撤銷,是指在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基於自己的意思而撤銷贈與。但對贈與人的撤銷權如果不加以限制,就會使贈與合同無任何約束力,因此法律對此進行了限制:

1、撤銷須在贈與財產交付之前,如果贈與人已將贈與的財產交付給受贈與人,贈與人就不能行使這種任意撤銷權。

2、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管贈與財產交付與否,贈與人均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對於具有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因為當事人之間有很深的道義上的情感,如果贈與人任意撤銷贈與,則與其原贈與的目的相悖,所以,贈與人不能行使任意撤銷權。同時法律還規定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銷權。

贈與合同的法定撤銷,是指當法律規定的事由出現時,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合同。只要具備法定事由,不論贈與合同採用哪種形式訂立,也不論贈與物是否已經交付登記,有撤銷權的人(包括贈與人、贈與人的繼承人和法定代理人),即可行使撤銷權。

贈與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構成撤銷事由,應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有故意的侵害行為。二是受贈人的侵害行為造成嚴重的結果。三是受侵害人應為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的構成此項撤銷事由,應當具備三個要件:一是受贈人對贈與人負有扶養義務。二是受贈人不履行對贈與人的扶養義務。三是受贈人有扶養能力。

3.在附義務贈與中,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也構成撤銷事由。

為維護法律關係的穩定,贈與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不行使的,撤銷權即消滅。法律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贈與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行使撤銷權的情形:

1、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

2、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同樣,為了維護社會穩定,贈與人或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應當及時行使撤銷權。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六個月內行使。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要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三、贈與財產的登記

贈與財產要不要辦理登記手續,應視該贈與財產是否屬於法律規定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情形。

法律規定贈與物屬於需要進行登記其所有權才發生轉移的,應當辦理登記手續。這主要是指贈與不動產的情形。如房屋、車輛等作為贈與物就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為準。贈與房屋,如根據書面合同辦理了過户手續的,應當認定贈與關係成立;未辦理手續,但贈與人根據書面贈與合同已將產權證書交與受贈人,受贈人根據贈與合同已佔有、使用該房屋的,可以認定贈與合同有效,但應令其補辦過户手續。

當贈與人將需要進行產權登記的贈與物贈與受贈人時,應當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不得以贈與物已經贈與對善意第三人行使抗辯權。

四、受贈人請求交付贈與財產的權利和贈與人責任的規定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贈與合同一旦生效,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因贈與合同是單務無償合同,贈與人一方負有義務和責任,而受贈人一方僅享有接受贈與的權利而不負擔義務。

受贈人的權利主要是:

1、接受贈與和請求交付的權利,受贈人可按照贈與合同的約定接受贈與,接受贈與人把贈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給自己。

當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標的物時,受贈人可請求贈與人按照合同規定交付贈與標的物。贈與人拒絕時,受贈人可請求法律救濟。

2、損害索賠權

當贈與合同生效後,贈與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致使贈與的財產毀損、滅失的,受贈人有權就此向贈與人進行索賠。

贈與人的主要義務和責任是:給付贈與標的物的義務。就是按照贈與合同規定的期限、地點和方式將標的物的所有權轉移受贈人。

其實,贈與合同並不像大家認為的那麼“神祕”,在大家簽訂贈與合同時,最好能夠了解贈與合同的相關知識,諮詢相關法律專業人士,這樣,無論是贈與人還是被贈與人在簽訂贈與合同時避免簽訂不受法律承認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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