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保護的方式包括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5W

一、物權保護的方式包括有哪些?

物權保護的方式包括有哪些?

1、返還原物

2、確認物權

3、排除妨害

4、消除危險

5、恢復原狀

6、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條: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第二百三十七條: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第二百三十八條: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二、物權保護的種類有哪些?

1、自物權與他物權

根據物權的權利主體是否是財產所有人,可以把物權分為自物權與他物權。這種分類是對物權進行的最基本分類。

自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自己所有的物享有的佔有、使用、受益、處分的權利。所有權是唯一的自物權種類。

他物權,是指非所有人根據法律或合同的規定,對他人財產享有的物權,也稱為限制物權。

2、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根據設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權還可以進一步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用益物權,是以物的使用、受益為目的而設立的他物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

擔保物權,是以保證債務的履行、債權的實現為目的而設立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都是擔保物權。

3、主物權與從物權

根據物權是否從屬於其他物權而存在的不同,物權可分為主物權與從物權。

主物權,是指本身能單獨存在,不需從屬於其他權利的物權。如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

從物權,是指從屬於其他權利,併為所從屬的權利服務的物權。如抵押權、留置權等。

4、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

根據物權標的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可以把物權分為動產物權和不動產物權。

以動產作為標的的物權是動產物權。如動產所有權、留置權、質權等。

標的是不動產的物權為不動產物權。如不動產所有權、地上權、等。

綜合上面所説的,物權保護是可以根據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只要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那麼就可以讓侵權人承擔相應的後果,但對於承擔的方式就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這樣才不會引起各種糾紛,所以,自己的權益就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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