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條件包括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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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竣工。買的新房在交房時一定要保證房屋已經完全竣工,無論是外牆還是室內,全部已經修好,精裝修的房屋還要看室內的裝修情況,假如裝修沒完成,或者是房子還沒修好,本就不具備交房的條件。

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條件包括哪些方面?

2、證件齊全。所買新房在交房時,還要看房屋的證件是否齊全,比如是否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房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國土資源土地使用者證,還有房屋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合格等,這是交房的必要條件,在交房時一定要查看,假如證件不齊,作為買房者也不要去簽收房屋。

3、沒有瑕疵。所買新房在交房時,還要看看建好的新房是否有瑕疵,比如裝修了的新房,看看裝修的房間是否有瑕疵,看看建好的房屋是否有裂縫,看看房屋的牆面是否有瑕疵等。仔細檢查房屋情況,一定要儘可能地查找這些瑕疵問題。

4、東西齊全。所買新房在交房時,還要看看房屋的配套東西是否齊全,比如房門鑰匙、天然氣用氣許可,用水許可。用電許可等資料,畢竟這些都是入住新房後必須要解決的現實問題,假如東西或者資料不齊,就建議不要接房。

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據相應法律規定以及相關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商品房預售合同的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買受人交付,商品房買受人檢驗商品房並接受房屋的行為。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6條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61條也規定:“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綜上所述,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條件是指在簽訂後,作為標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備哪些要求後出賣人即可將其交給買受人佔有,無論是在正規的房屋買賣合同中,還是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中,對於房屋需要滿足的交付條件作出詳細説明,當事人可以參照對比後同意收房,對於不符合房屋交付條件的可以選擇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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