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9W

一、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條件是什麼?

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條件是什麼

1、購房人對所購房屋因質量或結構問題、規劃或設計變更導致房屋現狀發生變化,要求解除合同的,由售房單位提供證明材料;

2、購房人因房屋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房產測繪中心確認的預測繪和實測繪報告;

3、因售房單位的責任,超過約定期限1年內未辦理登記,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退款憑證;

4、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手續未獲批准或批准後無力償還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需提交貸款機構出具的證明;

5、售房單位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具體房屋信息錄入錯誤;購房人在所購項目中換購房屋,要求更正合同信息的;需提交新簽訂並備案的合同;

6、購房人因出國留學或定居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護照和留學、定居許可證明;

7、購房人(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要求解除合同的,需提交市級以上醫院診斷書;

8、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的,需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備案的情況下,若無正當理由,也不可以請求撤銷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已經備案,請求撤銷備案合同,需要根據撤銷商品房備案合同的原因,準備相應的證據材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