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規定試用期間離職可以算工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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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在試用期辭職,公司原則上是不能扣除勞動者工資的,除非你在職期間給公司造成了財產損失,正常情況下,試用期辭職應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工資在離職那天當面結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規發薪之日再發給你。勞動者試用期辭職工資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但是如果約定的試用期工資標準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則該約定因違法而無效。此時,勞動者的工資應按照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計算。

勞動法中規定試用期間離職可以算工資嗎

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比如,法定的試用期為2個月,但違法約定了6個月。勞動者已實際履行了6個月的試用期,那麼公司應按照勞動者試用期滿的月工資試用期滿,且超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超期天數按雙倍工資計薪。收集好這些東西直接走勞動仲裁就可以了,本身就違反勞動法勞動法規定了的,網上可以查得到勞動法全文。試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向公司説明,就可以工資及其他違法行為。那勞動法試用期辭職規定有哪些呢?勞動者可以利用哪些法律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勞動法試用期辭職規定辭職,她説三天沒有工資,做滿一週才有工資,當時覺得實在沒有就算了.(這些後來成了他們的藉口)但是第四天查了勞動法瞭解到只要正常的提供了勞動關係,就算一天也該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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